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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与法同行”法治宣讲活动

点击数:1572023-12-05 18:25:38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12月4日上午,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与法同行”法治宣讲活动。厅党委副书记、厅长西尔艾力·外力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主题作专题宣讲。

宣讲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结合厅系统法治文化建设工作,从“深入领会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确保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正确政治方向、持续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和全力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各项任务”四个方面进行讲解,引导厅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厅系统蔚然成风,以法治保障推动自治区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

西尔艾力·外力指出,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四个自信”的重要体现,要深入领会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将文化润疆与依法治疆、团结稳疆、富民兴疆和长期建疆有机结合,全面延伸普法触角,推动普法与立法、执法有机融合。

西尔艾力·外力要求,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立法、执法、守法、普法等法治实施各环节,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宪法学习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开展宪法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要在服务区、项目建设单位等公共场所的公示栏、宣传栏等地方张贴、悬挂宪法法律宣传贴画,通过电子显示屏等播放宪法法律宣传视频,把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的宪法宣传有机结合,推动宪法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使其对宪法法律听得懂、看得见、记得住、能认同、能遵守。

(厅宣教中心波塔库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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